为解决罗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技术岗位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批复》(罗府办复〔2019〕123号)的精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应聘条件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条件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4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定市气象局办公室,地址:罗城街道气象路41号,电话:0766-3722552。
3.报名时除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填写《罗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打印)。
5.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8月16日到市气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参加面试考核。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从事岗位业务工作的相关知识,了解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通过差额抽签形式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成绩须在7名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评分之和除以5得出。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时间: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即公布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通知单发至本人。
4.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罗定市气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罗定市气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公布方式:在罗定市气象局网站上公布。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由本局统一安排和管理。聘用期内,由本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随之解除,如因工作需要续聘的须重新可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经费标准请示的批复》(罗府办[2014]6号)的规定,按每人每月2020元(含社保、医保、办公经费等)标准发放。
七、组织领导
成立罗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咨询投诉电话为0766-3722552。
本方案由罗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罗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2.罗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罗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