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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岗替代制
发布时间 : 2021-09-08 09:10
来源 : 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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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岗 替 代 制

 

一、为方便群众办事,本中心实行同岗替代制。

二、中心(窗口)设A.B岗,各岗位定A.B角。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勤,严禁脱岗,不得随意换班或替班。

三、工作人员(A角)确需离岗的,按中心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B角)代岗,确保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避免造成工作延误。

四、离岗和代岗工作人员要办理交接班手续,代岗人员必须明确代岗的岗位职责,热情服务,切实履行岗位责任,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借故推诿、留置、拖延。

五、工作人员(A角)因故不能在岗时,未及时将本岗位业务移交代岗人员(B角)办理,造成岗位人员脱岗的,应追究A岗工作人员(A角)责任。

六、代岗人员(B角)替代A岗工作人员办理本岗业务时,未按规定予以及时办理,发生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的,应追究代岗人员责任。

七、中心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

八、同岗替代相应人员:

张银华←→董雁川

彭小雄←→陈 捷←→吴海钊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二〇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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